河南洛阳:经政府许可建成不久的工业园区将被拆除
“现在,洛阳市高新区拆迁办和丰李镇政府给我们工业园区断水、断电、断路,只留一个出口且有政府设卡,只允许往外出货,不允许进货。我们建设厂房时,是经过政府许可的,并与政府签订了入园租地合同。我这个厂房总投资2000多万元,政府要强拆只赔偿500万元左右,园区内每天都有政府委派的人员对企业主威逼、恐吓,对于政府的这些行为我们都无法接受。”丰李镇工业园区企业人员在2018年9月7日早上6点多向
丰李镇工业园区13家企业是在近几年,因政府征地、原厂址被征用,通过政府指定、与政府签订租地合同入驻该工业园区。入驻工业园区不久,因政府再次征地涉及丰李镇工业园区,迫使企业将再次被拆迁。有一家企业正在建设阶段,围墙已被强行推倒。其他企业都已竣工并投入生产经营。记者在该园区探访时发现,大多数企业的外墙或大门上都已喷上了“拆”字和张贴了断电、限期搬离通知,通往该园区的主路已被政府设卡,还有一条可以过往车辆的道路也被断交。
丰李镇工业园区南侧也有一家已建成的企业。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叫白文祥,今年70岁,家住洛阳市西工区迎春街12号。自2005年在洛阳经营企业至今,2016年因企业经营需要,选址于丰李镇工业园区南边土地,与洛阳春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地协议投资300余万元建此厂房,当时该地段归洛龙区所有,后来经过规划,划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所有。厂房于2017年9月完工,2017年10月听说高新区搞开发要征用该地块,就没有搬入新厂房。2018年6月,高新区拆迁办领导和丰李镇领导协调拆迁补偿问题同意赔偿200万元。2018年8月12日,又被高新区土地局通知让自行拆除该厂房,无任何补偿。”
针对白文祥等业主的遭遇,记者于2018年9月7日采访了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丰李镇政府,该镇一孙姓武装部长称,丰李镇工业园区所处地块在2012年已经变性国有土地,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当时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入园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有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将 亩土地(以下简称本地块,不含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租赁给乙方作为工业建设用地使用(附洛龙区土地测绘队用地放线测绘图)。
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用地租金由入园企业根据占地面积公摊参照租地价格执行。
乙方承租该地块后应于签订合同7天内一次付清两年租金,两年期满后于每年4月30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时,每月必须按租金的1.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租金到期甲方催缴30天内乙方仍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土地并无偿处理地上附属物,同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乙方付清首次租地款后,甲方协助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证照等手续,乙方支付办理证照的相关费用。
甲方应于乙方首次付款后10天内为乙方提供建设用地,乙方应于甲方交付土地之日起10天内开始施工,150天内完成建设。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平面规划图报新区办和洛龙科技园审核批复后方可施工建设。乙方必须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使用该地块,施工期间建设规划不得随意改变。
如遇政府规划占用土地需要企业拆迁时,地面附属物赔偿归乙方,土地所有权归甲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违反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双方对合同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开的原则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丰李镇镇长称,白文祥建成的企业占地属于违法建设,是在园区外,没有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但是他(白文祥)的企业不存在因征地拆迁突建问题,应该给予适当补偿,因拆迁补偿都是区里负责,乡镇不具体负责。园区内的企业占地都是国有土地,可以适当补偿。
记者:工业园区建厂的时候镇上负责日常监管吗?工业园区内所建成的企业有没有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镇长:那都是区里面的事,有时园区新进一个企业我们都不知道,园区大门我们都进不去。
记者在丰李镇工业园区内采访了几位企业主后得知,在建设企业厂房时只是仅凭一纸入园合同,并没有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白文祥向记者出示的河南省纬达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测绘自家企业占地坐标图显示部分占地也是国有土地(洛宜铁路国有)。白文祥认为,园区内的企业没有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被拆迁可以得到适当补偿,自家的企业也应得到适当赔偿。白文祥还告诉记者,自家的企业在最初施工建设时,当地政府都已明知,如果不是高新区这次土地大征收,自家的企业也不会摊上事。
就以上事件,记者欲对高新区国土资源局和拆迁办进行采访,国土资源局以没时间、在开会等理由拒绝了接受采访。记者于9月8日,拨通了拆迁办负责人梁宏主任的电话,当记者说明身份和来意时被对方挂断电话,再次拨打其电话时,对方拒接。随即,记者以信息方式向梁宏主任发去采访内容,截至发稿未收到高新区的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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