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洛阳校园、厂区、工业园区将实现医疗机构全覆盖
14日,记者从洛阳市卫健委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进校园”“进企业”,强化全市校园、厂区、工业园区疫情监测信息网络建设,洛阳出台相关通知,强化校园厂区工业园区医疗机构建设。
14日,记者从洛阳市卫健委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进校园”“进企业”,强化全市校园、厂区、工业园区疫情监测信息网络建设,洛阳出台相关通知,强化校园厂区工业园区医疗机构建设。
按照要求,市域普通高等学校、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为校园医疗机构设置主体。学校应按照规定配备校医,建立和完善卫生室、保健室等。具体来看,每600名学生要配备1名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必须配备至少1名校医。
对厂区、工业园区来说,可根据实际需求,内设卫生站等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人员健康管理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厂区、工业园区为医疗机构设置主体;不具备条件的厂区、工业园区,要主动与所在地医疗机构对接,由医疗机构提供服务,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洛阳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市校园、厂区、工业园区由于缺少基础性医疗机构,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一定隐患。强化校园厂区工业园区医疗机构建设是填补医疗盲点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将进一步补齐我市公共医疗服务短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洛报融媒记者 智慧 实习生 王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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