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粮食局第二仓库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经洛阳市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洛阳市粮食局第二仓库全部国有产权拟通过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实施公开转让。
洛阳市粮食局第二仓库是洛阳市粮食局下属的全民所有制粮油仓储经营企业,成立于1959年,注册资本1716万元,位于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158号。该库主要承担着中央、省、市三级储备粮的保管任务,以及国家保护价等政策性粮食的收储任务。在册职工共418人(其中,在职职工165人,内退人员198人,协保人员55人),另有离退休人员244人,职工遗属16人。
此次产权转让已于2011年4月27日,经洛阳市粮食局第二仓库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洛阳市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洛市企事改组[2011]396号文件批准。
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洛阳德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洛阳市粮食局第二仓库总资产为4313.85万元,总负债2890.83万元,净资产1423.02万元。
经河南中财德普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洛阳市粮食局第二仓库总资产4279.16万元,总负债3533.35万元,净资产745.81万元。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洛阳市国资委核准。
1.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贷款记录,且具有粮食仓储企业15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相关部门出具证明附后);2.竞买人为非面粉加工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应在6000万元以上,自有资金充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竞买人为面粉加工企业法人的,应具备有加工能力日处理小麦300吨以上规模,蕞近三年连续盈利,自有资金充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竞买人应承诺受让成功后,严格履行《洛阳市粮食局第二仓库国有产权转让受让方竞买成功后应履行的事项》(可查阅);5.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洛阳市粮食局第二仓库全部国有产权不包含:1.占用国拨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用地手续。2.现存储于洛阳市粮食局第二仓库的国家及各级储备粮。
洛阳市粮食局第二仓库全部国有产权挂牌价745.81万元。经审查合资格意向受让方五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224万元(以银行到账为准)。确定受让方后,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如不成交,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资格意向受让方,采用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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