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10]TDJY 2010 16号土地出让公告
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9月04日至2010年10月09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9月04日至2010年10月09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0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0月1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据城市建设规划和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户型、套数及区域),在本项目出让土地范围内建设32万平方米高层住宅和3.6万平方米商业房,分别由西小屯、东涧沟村委会按照1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以安置村民、保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安置房建设工期不超过30个月(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三)竞得人须在本项目出让土地范围内以2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分别为西小屯、东涧沟村代建10000平方米、4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
(四)竞得人须在五女冢村规划用地范围内按照城市规划为西小屯、东涧沟村无偿建设1个占地面积约60亩、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小区,用于村民拆迁安置;
(五)竞得人须在本项目出让土地范围内建设1个不少于3.5万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不得分割销售);
(六)竞得人须在本项目规划其他公共配套用地范围内无偿配建1所占地面积约10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的小学,经验收合格后移交西工区政府管理;
(七)竞得人须在本项目规划其他公共配套用地范围内无偿配建1座占地面积约3亩、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教堂;
(八)挂牌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如有变动,以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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