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扫黄打非”端了3个仓库案值700余万!内有……
该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河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列为重点督办案件,目前警方已刑拘嫌犯2名,取保候审3名。
今年3月6日,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河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交办线索,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和公安机关赶赴洛龙区和伊滨区,联合查处3个仓库,现场查扣大量涉嫌盗版的图书。
“藏在仓库里的图书,有的已经打包好准备发往外地,有的还没来得及装订,不仅数量巨大,涉及的种类也很多。”办案人员说,经清点,查获的图书共40多个品种12万余册,大部分是考研类教辅资料,涉嫌盗版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多家出版单位。
随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将涉案的部分图书分两次送省有关部门鉴定,结果显示这些都是盗版图书,属于非法出版物。
由于该案涉及的盗版图书案值巨大,已构成刑事犯罪,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河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将其列为重点督办案件,市“扫黄打非”办公室随即成立专案组,将案件移交给安乐派出所侦办。
“3月6日查处当天,公安机关在仓库内抓获一名嫌犯,并发现数百张物流单。”办案民警说,这些盗版图书通过物流发往安徽、河北、陕西、湖北等地,蹊跷的是,物流单上的发货人、收货人名字都很奇怪,如“张生”“李师”“王生”;留的电话号码要么是空号,要么少一位数字;收货地址都是物流点,收货人只用报物流单号,付款即可提货。
收货人名字和电话号码都是假的,接下来怎么查?办案民警发现,嫌犯采取的交易方式是“货到付款”,即收货人拿到书后通过物流公司把货款交给嫌犯。这样一来,嫌犯提款时就会留下蛛丝马迹。果然!办案民警在一张物流单的收款人位置发现一个签名:于某。
“我们查到于某的身份信息和照片,经物流公司人辨认,将他锁定。”办案民警还把于某的照片存在手机上,以便发现疑似人员时能随时比对。
今年3月28日,办案民警赴郑州调查,在一家物流公司院内和一男子擦肩而过。凭借职业敏感,民警察觉该男子疑似于某,于是当即打开手机比对,并悄悄靠近,趁其不备喊出于某的名字,对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拔腿就跑,但已经晚了……
于某到案后,专案组又到焦作、芜湖等地,从物流信息、通信记录、资金流向等方面进行************,又成功抓获3名嫌犯。
他们在犯罪活动中各有分工,有的是发货员,将加工好的或购买的成品盗版书送到物流公司,发往外地销售;有的是会计,负责记账、收账,并将收到的钱转入指定账户;有的负责开拓市场,联系买家。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