蕞新批复!涉及栾川一块农用地
关于栾川县2024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你县《关于栾川县2024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栾政土〔2024〕6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石庙镇庄科村0.8673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栾川县2024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的0.8673公顷耕地质量。同时,要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栾川县2024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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