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游园及主要路口绿化界面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游园及主要路口绿化界面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项目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游园及主要路口绿化界面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游园及主要路口绿化界面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游园及主要路口绿化界面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3、建设规模:(一)新建游园:高新区夏口路游园、高新站高速口游园、北航科技园游园。
(二)主要路口绿化界:新华东路绿化、夏口南路绿化(关林路至伊洛路)、夏口路绿化提升(滨河南路至关林路段)、滨河北路(新华东路至新华西路段)绿化提升项目、滨河南路火炬大道段绿化工程(火炬大道滨河南路互通立交东西主线以南)、火炬大道(伊洛路至开元西路段)绿化工程、河洛路(安康路口-鸿都路口)绿化提升、区内重要节点绿化提升。
5、招标范围:发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详细工程量待合同签订时另行明确。完成本工程所有报批报建、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扬尘治理等工作。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1)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10、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设计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园林景观绿化合同额5000万(含)以上项目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证明。)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网站相关栏目查询网页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园林、园艺、林业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承诺中标后不同时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备园林、园艺、林业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园林、园艺、林业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承诺中标后不同时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本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半年(含)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或网页查询截图。
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至少具有上述资质之一,且牵头方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应同时满足1、2、4条规定,联合体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自在项目中的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④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⑤联合体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由牵头人办理。
注:(1)上述条款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2)个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个人社保明细查询单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截图。
1.时间: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点击“投标人”,选择“CA登录”方式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工程”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E座5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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