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洛阳高新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洛阳高新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包括滨河北路(军威路~芙蓉路)、芳泽路(河洛路~滨河北路)、鸿都北路、浅井南路、三山纬一街、延光路(孙辛路~凌波路),改造内容包含道路、路灯照明、雨污水检查井提升、交通专业等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9、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4、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或交通工程类等与本项目同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0年7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并注明查询途径);
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9、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截图);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时间:2021年08月02日 至 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工程”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线元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高新区区级政府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费用)支付标准》收取26000元,由中标单位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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