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建立“1+1+N”承诺制改革政策体系
“承诺即办理”!4月1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今年洛阳市强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建立“1+1+N”承诺制改革政策体系。目前,应急、气象、人防等9个部门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洛阳市承诺制改革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
“政府部门主动来帮忙,企业不用再来回跑,承诺制改革让我们企业经营更自主、投资更顺畅了。”日前,在洛阳市举行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首场“路演”上,郑州佛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瑞智激动地说。
变企业申报为上门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常规服务为超常规服务。据悉,新安、宜阳、涧西、西工、洛龙、偃师、孟津、伊滨8个县区10个项目进行了承诺制“路演”,这些示范项目将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洛阳市承诺制的全面实施提供样本。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洛阳坚持‘项目为王’和开展‘万人助万企’的重要举措。”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洛阳市还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统一事项清单、统一流程再造、统一平台办理为核心,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管理模式。
此外,洛阳市还推进建立“多评合一”并联办理等制度,实现项目审批申报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信息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相关措施,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下一步,洛阳市将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实施动态评估,及时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典型案例,在全市形成改革一体推进、竞相创新的良好局面,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项目。
《洛阳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政府统一服务事项15项,在土地出让前由政府各部门并联完成,向企业出让净地,实现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洛阳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流程再造》,按照“企业与当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至土地摘牌,3个月内完成全部手续办理”,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再造。
将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保留审批事项3类共29个事项,明确责任单位、改革举措、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清单之外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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