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对共享单车“三选一”哈啰留下了!律师:不利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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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洛阳对共享单车“三选一”,哈啰留下了!律师:不利于市场竞争!
招标会如期举行,蕞终:哈啰留下来了!
3月9日,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召开“招标会”,在洛阳市主城区单车运营资质进行“N选一”。当日,该局邀约了摩拜、哈啰、青桔等单车企业及媒体、法律顾问参与。在招标邀请函中,标明了洛阳推荐方案“企业管理+环卫工人协助”,单车企业需拿出具体的实施办法与补贴方案(对环卫公司)。未中标单车企业,则要在招标会结束后10日内撤出洛阳市场。当晚6点,洛阳市城管局当场宣布了招标结果:头部名是哈啰、第二名是青桔、第三名是摩拜。
洛阳推共享单车管理新举引热议,律师、学者各执一词
【1】原有单车企业均参加招标,担忧落选后诸多问题
洛阳市城管部门本次发出的招标邀请函明确提出,参与招标企业需具备单车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企业驻洛机构必须持有公司总部明确的授权书,参选单车企业驻洛机构有公司总部审定并授权的完善健全的管理机制,为防止因单一的共享单车企业垄断带来的涨价风险,必须由公司总部的承诺书,承诺除非全国范围或河南省以上范围普调,不得只针对洛阳制定骑行涨价计划。上述条件缺一都不能参加招标。
届时,评标小组将有洛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评代表、市民代表等组成,并邀请媒体记者、法律顾问全程参与。
对此,洛阳市场上原有的3家单车企业相关人员均表示,肯定会参加招标,正配合当地城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方案。不过,也有单车企业坦言,虽然目前在尽全力配合制定方案等,但如果未能中标,意味着要撤城,肯定对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同时还要面临向用户解释和退费等诸多问题。
“前期(在洛阳市场)投放的车辆,租赁的仓库;人员的安置,用户的退款等,涉及问题很多,目前车辆都在停车场停放,一旦撤城,需要大量人力和车辆运输,这都不是一两天能够解决的。”其中一家单车企业工作人员说。
【2】律师:涉嫌“行政性”垄断,不利于市场良性发展
一家企业肯定会造成垄断,不科学,不合理。洛阳城管行政干预太多了,这不是鼓励垄断吗?城管部门此举是否合法……带着网友的诸多疑问,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了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
付建认为,交通部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共享单车进驻前,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同意且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既然三家单车企业之前能在洛阳市投放,那么该单位应该都是取得了投放资质的,也就是获得了行政许可。
法律规定,行政许可一旦设定,政府就不能随意更改、撤销、废止。洛阳相关部门要求只有1家单车企业能够留在(洛阳)市场,这是一种变相废止“行政许可”的行为。
同时,重新公开招标,准许一家企业进驻市场,这种行为不但不利于市场良性发展,而且是一种涉嫌“行政性垄断”的违法行为。行政性垄断是指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干涉企业经营,限制竞争的行为。从本质上讲,行政性垄断是一种公权力与私权利结合谋取不当利益的反竞争行为。
付建认为,骑还是不骑,骑哪一品牌的共享单车,这是企业和用户双向自愿选择的过程。如果在某一行业,市场里只有一家企业,不存在行业竞争的其他单位,就会造成“一家独大”的现象,渐渐形成一种“市场垄断”,继而是价格垄断,操纵市场。
【3】学者:疫情防治特殊时期,此举是为了服务于防疫大局
针对同样的问题,洛阳师范学院社会学者安锋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疫情防治的特殊时期,政府部门采取这种防疫措施是有必要的,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允许一家企业进驻市场运营,实际上还是带有防疫的色彩。在这个特殊时期,一切都要以防疫、安全为基础,蕞主要的目的是能够达到防疫和消杀的效果,服务于防疫的大局。
共享单车为市民出行带来了便捷,为市民低碳出行做出了贡献。但是,不能因为便利就忽略其带来的诸如防疫不到位等问题。政府部门的出发点是服务市民,加强对共享单车管理,提高管理标准,对企业来说是重新洗牌的过程。对市民来说,城市服务水平也提高了,市民也能享受到更高的城市服务。
但是,目前是特殊时期,为了防疫要求,政府部门对共享单车提出了特殊要求,至于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政府部门对共享单车的管理是否改变措施,是不是还应该出台更合理的管理、维护等措施,还需要后期探讨。(来源:大河报洛阳新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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