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发布:郑州、洛阳、鹤壁位居省辖市前三名
10月12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成果正式发布,根据评价结果,郑州、洛阳、鹤壁位居省辖市前三名,第四名至第九名分别是濮阳、开封、漯河、驻马店、安阳、许昌。
在县(市)方面,按2020年行政区划,共有104个县(市)参加评价,得分前10名的分别为:新郑市、荥阳市、泌阳县、中牟县、长垣市、长葛市、灵宝市、偃师市、林州市。
在市辖区方面,共有54个市辖区参加评价,得分前10名的市辖区分别为:鹤壁市淇滨区、郑州市中原区、开封市祥符区、郑州市金水区、洛阳市吉利区、郑州市管城回 族区、濮阳市华龙区、洛阳市洛龙区、洛阳市西工区、鹤壁市鹤山区。
在国家级功能区方面,共18个国家级功能区参评,主要包括自贸区、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4类,得分前5名的功能区分别为:郑州自贸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阳自贸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据河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支安宇介绍,近年来,河南省非常重视营商环境工作,省委书记楼阳生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工程、战略性基础工程来抓,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加强开放规则机制创新,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开放强省;省长王凯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民生工程、环境工程、发展工程、作风工程。
为高质量完成这项工作,省发改委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克服了县(市、区)和国家级功能区职能差异较大导致指标体系多样复杂等情况,组织协调40余家省直有关单位、各参评对象积极配合参与,督促评价和核验机构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设计指标体系、认真组织问卷填报和数据调取等,历时5个月完成了2020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支安宇说,在评价组织工作中坚持了“四个突出”:一是突出评价过程的公开公正;二是突出评价方法的科学合理,提高评价可操作性;三是突出评价模式创新突破;四是突出企业的主观感受。
从第三方评价结果来看,河南省营商环境呈现出“四个稳步”的特征:一是全省营商环境呈稳步上升态势。经过连续三年开展评价,营商环境不断改善,2020年,省辖市总体得分为83.24分、较2018、2019年分别提升13.98分、4.39分。二是在全国位次稳步提升。据2020年国评情况,河南省3个参评城市在全国80个城市中均进入前50名,郑州成为全国进步蕞大的城市之一,2020年度河南营商环境指标得分为80.90分,高于全国平均分78分。三是全省营商活跃度稳步增强。四是企业满意度稳步提升。企业满意度得分比2019年提升3.4分,近95%的城市满意度实现提升。
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组专家闫晶介绍,经公开招标后,受河南省发改委委托,北京零点公司与浙江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共同组成第三方评价团队,于3月份启动了河南省2020年度营商环境评价。评价中做到了“四个更加”:一是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可比。二是数据采集更加多元多维。三是评价过程更加客观公平。四是评价方法更加系统完善。
围绕21个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选取部分城市在相关领域探索实施的差异化、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共梳理了104个典型案例,分为4种类型:一是优化线上办,二是推动集成办,三是服务全流程,四是监管全覆盖。
河南省发改委营商环境建设处处长房震在发布会上介绍说,今年1月1日,《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正式颁布实施,河南省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来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机制,印发实施《关于建立河南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邀请了16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全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对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奖惩机制,印发实施《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与奖惩办法》,三是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印发实施《河南省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规范企业投诉举报等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的幸福感、获得感。(李代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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