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龙区招商引资政策
首页专题经贸·科技2011豫台经贸洽谈会及台商中原行惠台政策
时间:2007-08-16 09:59来源:洛阳科技信息网
为强化招商引资,加速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洛龙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凡来我区投资新办的工商企业(商业企业投资3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投资50万元以上,建筑及房地产业除外),头部年经营收入区级所得部分,区政府以奖励的方式奖给企业,支持企业的发展。第二年按50%奖励,第三年按30%奖励。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可以采取土地作价入股、租赁和分期付款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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