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栾川县赤土店镇集镇建设项目-暨拆迁安置区配套九鼎路以北片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栾川县赤土店镇集镇建设项目-暨拆迁安置区配套九鼎路以北片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项目2024年09月12日09时30分
1、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4-118
2、项目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栾川县赤土店镇集镇建设项目-暨拆迁安置区配套九鼎路以北片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4、预算金额:1,723,400.00元
栾川政采磋商新(2024)0012号-1
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栾川县赤土店镇集镇建设项目-暨拆迁安置区配套九鼎路以北片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主要施工内容为: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栾川县赤土店镇集镇建设项目-暨拆迁安置区配套九鼎路以北片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详细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5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有内容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采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线、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1.时间: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蕞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1.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100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