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安县产业集聚区香江北路南侧洛阳创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土地上建的一号车间、二号车间及二号车间西南角七间钢结构房产面积1万平方米(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法院将于止(延时的除外)在新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新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新安县产业集聚区香江北路南侧洛阳创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土地上建的一号车间、二号车间及二号车间西南角七间钢结构房产,面积1万平方米。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3月20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工作日联系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竞买人可以到相关部门自行询问。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3月2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注意:1.本次拍卖的标的仅为厂房,不包含土地所有权。该宗土地所有权人为新安县昌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26),该公司对本拍卖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
2.竞拍成功后需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协议。
3.竞拍成功后,厂房投入生产使用性质需符合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整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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