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彻底整治出租房屋消防安全
本报讯(见习记者 邓超 通讯员 李从军)“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在冬季,出租房屋是隐患较多的场所。近日,我市防委发布紧急通知,彻底整治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蕞大限度消除隐患,为流动务工人员创造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通知要求,凡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消防设施和器材等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出租房屋,将责令停止使用;凡属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的,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区与经营区、仓储区之间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住宿区要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凡在出租房屋室外搭建简易建筑,影响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的,必须限期拆除;凡封堵、占用疏散通道或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对于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使用明火、蜡烛照明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要责令立即改正。
据悉,近日,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将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对出租房屋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逐一登记,切实掌握辖区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状况,防止失控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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