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出让1宗约84亩商住用地需建服务中心、幼儿园…
原标题:太和出让1宗约84亩商住用地,需建服务中心、幼儿园…
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TH[2019]-44号宗地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1、竞得人需建设独立成栋的600套面积约120平方米的安置房,安置房由大新镇政府负责回购,回购价格按成交地价确定的楼面地价加上适当的建安成本(2700元)确定回购综合单价。代建的安置房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同步办理房产预售许可证。安置房的回购付款方式:①竞得人在房屋主体建成地上两层后30日内,大新镇政府支付给竞得人总购房款的30%;②大新镇政府在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竞得人支付总购房款的50%;③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资料移交并交付房屋钥匙1个月内,大新镇政府按房产测绘单位测绘核准的面积结算到全部购房款的95%;④总购房款的5%为竞买人的质保金,在两年质保期内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修缮完毕后予以退还。该条款由大新镇政府负责落实。
2、竞得人须在原幼儿园西侧按国家标准配建一所6班独立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2046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950平方米)。配建的幼儿园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县教育局,不动产权证登记到县教育局指定单位名下。
3、竞得人须配建社区服务中心300平方米,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大新镇政府。
4、竞得人须沿街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对外公厕和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公共垃圾收集站,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大新镇政府。
5、竞买人参与太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拍卖时间:2020年4月3日下午15时。
拍卖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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