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建设用地报件编制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建设用地报件编制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委托,就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建设用地报件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建设用地报件编制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政采代【2016】28号
根据市国土局的意见,除工业区164.55亩土地正在办理供地手续外,园区项目剩余建设用地约1645.605亩须统一打捆经市级土地预审后,按照单选址项目向国务院报批用地。本次招标范围为园区项目剩余建设用地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勘察定界报告编制、土地规划调整、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供地及办理土地使用证等环节国土部门所需的图件、报件资料。本工程为土地征用过程中勘察定界报告编制、土地规划调整、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供地及办理土地使用证等环节国土部门所需的图件、报件资料的一揽子打包委托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测量定界、勘察定界报告、规划调整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土地预审报件、用地指标增减挂钩、用地坐标图、宗地图等工作内容。含工业区、填埋区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报件、图件资料。同时包括资料评审所需专家组织、会务安排及相关费用和协助配合招标人做好用地报批等其他工作并取得相应批复、证照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6月16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6年6月23日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谈判小组名单:付铭玖崔文侯飞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省纬达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为: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34号
八、成交金额:250000元(贰拾伍万元整)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6年6月24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凯旋西路33号建设大厦西座905室
联系人:梁先生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0301
十五、附: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建设用地报件编制项目谈判文件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建设用地报件编制项目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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