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洛阳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河南洛阳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河南洛阳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函审意见,经集体研究,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本项目位于洛阳市西工区洛阳工业园区内,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7万元。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入驻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工业废气、物料运输扬尘、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餐厅油烟。由于项目建成后项目招商引入的企业类型、数量、规模等存在不确定因素,本项目不讨论入驻企业的工业废气情况;通过车辆入厂后应减速慢行,禁止超载、定期清扫厂区道路,保持地面清洁,洒水抑尘、厂区未硬化地面应进行绿化处理,道路两旁种植树木,有效减少运输扬尘;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日常卫生管理,减少恶臭;在餐厅内的厨房基准灶头上方安装集气装置,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管道输送至经油烟净化设施内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出口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油烟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气筒高度可以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型规模污染物排放限值1mg/m3)、《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6.23的要求。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入驻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工业废水、职工生活废水及餐厅废水。本项目不讨论入驻企业的工业废水情况;餐厅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生活废水一同处理,蕞后排入涧西污水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和涧西污水处理厂设计收水水质标准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交通运输噪声及入驻企业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不讨论入驻企业的噪声情况。通过加强停车场进出机动车辆的管理、设置减速带及限速、禁鸣标志,禁止夜间运输、禁止超载车辆进入厂区等措施来减轻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入驻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本项目不讨论入驻企业的固废情况。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6.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西工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主办: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洛阳市九都路立交桥东邮编:4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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