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1.项目名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租赁费、物业费及中央空调使用费等项目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办公用房位于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万众金融广场,目前已到期,现急需对办公用房租赁、物业及中央空调使用费项目续签。租赁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万众金融广场3、4、5、7层,租赁计费面积为9109.24m2,提供100个停车位。预算金额为7438600元/每年,租赁期限:1年,第2、3年根据情况续租。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438600元
(1)根据洛阳市政府安排,2019年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搬入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万众金融广场,作为2019年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固定办公场所,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理各项服务。
(2)现因租赁合同已到期,为保证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有日常办公和服务的延续性,同时也便于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需进行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租赁费、物业费及中央空调使用费等项目租赁协议到期后的续签,物业服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容。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中的头部种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专家组论证同意该项目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1.名称:河南纵横燃气管道有限公司
2.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2022年06月01日00时00分至2022年06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2年06月01日00时00分至2022年06月08日23时59分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同时抄送洛阳市财政局。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非专利专有技术、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万众金融广场5楼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政和路交叉口
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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